自2008年始,西藏珠峰冰川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的“珠峰冰川”,與陳鴻道、加多寶公司的“珠峰”商標糾紛案爆發,雙方三十多起撤三、駁回復審、異議案交織,非常復雜,商標局裁定撤銷陳鴻道在先注冊的第5735779,5830713,895112,3957799,3957827,3995300,4462036,3957826,3957825等“珠峰”商標。受西藏珠峰冰川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達娃頓珠委托,黃金智慧代理西藏公司,并作為主導推動者之一,經過六年努力,2014年由陳鴻道先生將其商標以數十元價格(視同贈予)轉讓給西藏公司,避免了類似“王老吉”案件的深度糾紛。